2015-07-07來源:本站采編
④2010年以來獲政府教育成果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及以上的。
⑤2010年以來獲得市委、市政府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以上表彰的優(yōu)秀教師、優(yōu)秀教育工作者或優(yōu)秀班主任、師德標兵、先進德育工作者等。
(5)報考小學教師考調崗位的考生報考條件見附表。
(6) 2014-2015學年度區(qū)內支教、上掛人員報考本次考調崗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①2014-2015學年度支教、上掛期滿,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。
②完全符合本公告第三條第(二)小條第1款考調基本條件。
③具有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。
符合上述條件的2014-2015學年度支教、上掛人員可報考面向區(qū)內支教、上掛人員的考調崗位,也可報考城區(qū)中小學面向區(qū)內教師的考調崗位,但不得兩者兼報。
注:教育行政主管部門:指教育部、教育廳、各級教育局,教研機構:指各級教科所、教研室(下同)。
四、報名
(一)明確要求
1.凡符合報考條件者,由本人持畢業(yè)證、身份證(若其他證書上的身份證號碼與現使用的二代身份證號碼不符的,由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)、教師資格證、獲獎證書等原件、復印件及所在學校審核出具的在編在職證明(應注明身份證號碼、參加工作時間、任教經歷、現任教學科、是否在編在職)、上掛、支教人員須出具上掛、支教考核合格證書,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張等材料于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(上午:9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)到嘉陵區(qū)人力資源市場報名(嘉陵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一樓)。涉及加分的由本人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,填寫加分申報表,并承諾其加分材料及報考證件真實。
2.報名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,詳細了解考調或引進對象、范圍、條件、政策規(guī)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,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。除符合引進條件的考生可報一個引進崗位和一個考調崗位外,其余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考調崗位,報考多崗位者將取消其參考資格。
(二)資格初審:由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區(qū)教育局共同進行資格初審,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才能報名。
五、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
1、引進崗位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:
引進不設最低開考比例,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數沒有達到引進崗位數或無人報考,嘉陵一中的崗位直接調減或取消,其余學校的崗位則相應調減崗位數量或取消該崗位,調減或取消的崗位數調至面向區(qū)內考調的相應學科崗位。
2、考調崗位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:
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3:1,經用人單位申請并報區(qū)人社部門批準可降低為2:1,降低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,按以下方式進行崗位調整:面向區(qū)外考調的崗位名額調至面向區(qū)內考調的相應學科崗位,單獨為支教、上掛教師設立的考調崗位,考調名額調至面向區(qū)內考調的相應學科崗位;按上述辦法調整后,有效報考人數與面向區(qū)內調整后的考調崗位名額之比仍未達到2:1的,則相應調減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。
崗位調整情況于2015年7月19日18:00前在嘉陵區(qū)教育網上公布。
相關資訊